浙江省全面部署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2016-08-29 11:33:05
2016 年7月22日,黄旭明副省长主持召开省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会上,省粮食局局长姚少平代表省粮食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粮安办)全面介绍了国家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汇报了省粮安办前期准备工作,梳理了我省粮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同时,还就《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讨论稿)作了说明。会议原则同意了《浙江省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2016年度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方案》,讨论了《关于加快我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

黄旭明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黄旭明副省长指出,在全国粮食产量“十二”连增的背景下,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对省级政府进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是有深意的。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原省长李强就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代省长车俊对粮食安全工作极为重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次考核内容丰富、覆盖面广、要求高、参与部门多,是对省政府落实地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一次全面检验。要借这次国考机会,分析问题,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切实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黄旭明副省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考核工作任务的落实和迎接国家考核各项准备。一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对考核工作组织领导。把与考核有关的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中储粮浙江分公司5个单位增设为省粮食安全协调成员单位。同时,充实协调小组职能,加强省粮安办力量,由姚少平同志担任省粮安办主任,各牵头部门分管责任处室处长为办公室成员。省政府督查室确定一名副主任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国家沟通联络和考核工作的有关协调工作。二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里的工作要与国家考核全面对接。考核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和整改。要切实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督查,力争不扣分、少扣分,多得分、得满分。三要考核必须动真格,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挂钩的力度。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大奖励力度,适当增加考核优秀奖励资金,并拉开前三名奖励差距。要参照国家的做法,强化考核通报、约谈机制,对工作不力、特别是拖考核后腿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约谈。

黄旭明副省长强调,浙江是粮食主销区、缺粮省,做好粮食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加快推进我省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要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要立足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打造“千亿粮食产业”经济,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新路子,促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并迈上中高端水平,为构建高标准、高质量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更有力的支撑。二是要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要通过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监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要加强监测监管,加大经费投入,扩大监测范围,不留死角,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市场。要按照国家粮食局提出的 “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加快推进市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建设。三是加强粮食机构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好夏宝龙书记视察粮食工作时强调的:“不管机构改革怎么改,必须得由市长、县长亲自抓粮食安全,还得有分管的负责同志具体抓;机构不管放在哪里,必须得保证有一定的人员管粮食,粮食工作没人管不行”指示精神,下大力气加强粮食队伍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24个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省粮食安全办公室成员单位分管处室处长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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